江苏立华(信达澳银新能源)

2022-07-09 13:33:52 证券 xcsgjz

江苏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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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12月10日电 室外寒气袭人,室内温暖如春。江苏省邳州市八路镇花卉产业园的徐州源怡公司种子库内,从荷兰引进的自动化播种机,正在将一粒粒芝麻粒大小的花草种子播种在苗盘上,公司生产负责人曾亮说,公司的技术优势在育苗环节最为明显,“仅育苗一项,就带动了200多名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产值近千万元。”

推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是重要“动力源”。今年以来,邳州市坚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前进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强化项目服务水平,加快项目推进,全市农业农村项目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徐州源怡公司是上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海源怡种苗公司在邳州投资建设的种苗生产基地,作为邳州市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之一,该基地建设4栋2.6万平方米*智能玻璃日光温室,1700多平方米种子库,全部投产后,可年产花卉种苗3亿株。目前,基地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自动播种、催芽、炼苗、新品种研发试种展示、种苗繁育的一体化发展。

围绕花卉产业发展方向,八路镇全力做好项目招引,实现了从成品花卉种植向种苗项目延伸,进一步延伸了花卉产业链条。目前,全镇落户了比利时德鲁仕、上海源怡、国沣等11家龙头型、基地型、旗舰型等高端花卉生产企业,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突破1.6万亩,花卉从业人数超过3500人,产业集聚效应凸显。

八路镇通过做强“花样文章”,富民增收成效显著。而同样作为农业大镇,邢楼镇则以农业项目的招引和建设为抓手,积极招引行业龙头企业,形成农业产业发展新亮点。

位于该镇蒲汪村的立华肉鸡养殖项目区,二十多栋崭新的现代化养鸡大棚林立。正在建设的鸡舍区内,工人有条不紊地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鸡笼焊接等施工操作。立华肉鸡养殖项目主要从事种鸡的养殖,共建设21栋现代化鸡舍近3.1万平方米,配置自动喂料系统、自动清粪系统、通风系统等先进设备,明年10月份可以达到满负荷生产,届时年存栏量30万羽,可孵化鸡苗3000多万只。公司负责人王刚说,随着种鸡场投入使用,立华公司在邳州已经逐步形成了饲料生产、育苗、成鸡乃至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

围绕重大农业产业项目,邢楼镇还抢抓生猪发展的有利时机,招引生猪养殖龙头企业落户。在华多牧业公司六期工程施工现场,挖机正平整场地,工人忙着进行管线安装等扫尾工作。据了解,64栋猪舍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全部投产后,年出栏商品猪30万头。邢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韩艳辉表示,围绕“产业立镇、项目强镇”,邢楼镇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优质服务意识,目前已经招引5个农业重大项目,在“三农”上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邳州把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聚资源要素,优化协调服务,狠抓工作落实,今年列入省、市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59个,总投资160.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68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95.35亿元,已完工项目36个,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有力助推了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闫峰、冯全胜)




信达澳银新能源

12月27日讯 信达澳银新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信达澳银新能源精选混合,代码012079)12月24日净值下跌5.05%,引起投资者关注。当前基金单位净值为1.3743元,累计净值为1.3743元。

信达澳银新能源精选混合基金成立以来收益37.43%,今年以来收益37.43%,近一月收益-13.13%。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曾国富,自2021年05月25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37.43%。

李博,自2021年05月25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37.43%。

*基金定期报告显示,该基金重仓持有比亚迪(持仓比例10.76%)、天齐锂业(持仓比例10.63%)、长城汽车(持仓比例10.05%)、赣锋锂业(持仓比例9.99%)、三峡能源(持仓比例6.75%)、龙源电力(持仓比例5.71%)、节能风电(持仓比例5.21%)、太阳能(持仓比例4.81%)、华能国际(持仓比例4.64%)、华润电力(持仓比例3.8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年3季度,本基金的配置以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链上下游为主,其他关注的方向还包括新能源发电的制造和运营、新能源汽车整车、以及半导体领域的国产替代机会。我们看好碳中和背景下的能源转型带来的历史性的大机遇,看好稀缺资源在未来新能源行业加速发展中的价值重估,以及能源危机背景下我国电价改革加速带来的投资机会。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10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内容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3、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5、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程立力。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具体

7.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程立力、沈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程立力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7.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71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7.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为不超过70,453,544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及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21,164,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7.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7.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7.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7.10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立力先生,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程立力先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与程立力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网友分享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写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1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定并聘请包括保荐机构(主办券商)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或要求、或市场与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票登记上市等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等有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项;

(10)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11)上述第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1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10月1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7)。

2、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养殖业务的扩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该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程立力。程立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本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具体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批准和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网友分享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2021年10月20日




江苏立华食品有限公司

新京报

2020年1月-11月,立华股份共出栏商品鸡2.91亿羽,同比增长11.22%,超过自身2019年全年出栏量。立华股份指出,受饲料原料上涨的影响,公司养殖成本有所上升。目前,立华股份正通过使用替代原料如小麦等降低饲料配方成本,同时通过改善养殖环境等方式来提高饲料转换效率;分布在河南、安徽、山东等粮食产区的部分子公司,通过就地收购玉米等散粮,降低饲料原料采购成本;持续技术研发投入,提高综合养殖效率等方式将成本维持在可控范围内。目前,立华股份黄羽鸡成本在5.8元/斤左右。

2020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谞在新闻发布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对于活禽市场关闭带来的影响,立华股份表示,黄羽鸡板块销售模式转型升级是未来发展趋势。2014年,立华股份已设立从事冰鲜鸡加工销售的全资子公司江苏立华食品,目前业务模式成熟,具备了异地复制的生产技术能力。2020年,立华股份设立了多个屠宰加工项目,计划未来5年鲜禽加工比例达到50%。

目前,立华股份各家一体化养鸡公司已在布局生鲜鸡渠道,与商超、新零售等各类渠道建立合作。同时依托自有“雪山鸡”、“苏禽黄”等*黄羽鸡品种配套系列,计划打造更具溢价优势的生鲜品牌。

新京报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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