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证券万一免五(600300)银河证券万一免五开户链接

2022-06-22 5:54:13 基金 xcsgjz

银河证券万一免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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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在股市中的人都知道今年对于散户来说是最幸运的一年了,从年初的万一免五,到现在万一不免无,在这段时间中,股市也是非常的动荡,而券商之间的斗争也是愈发的激烈,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今年的疫情,大家也都知道这是最难的一年了,不光我们股民难,就连券商之间也是不容易的,为了拉拢客户,也就只能从佣金下手,所以就出现了万一免五,众所周知,免五是证监会明令禁止的,但是为什么还是有的券商冒着风险也要免五呢?


就包括现在很多来找我开户的人也经常跟我抱怨,说不免无真是不行,但是我做这行也深知大家的难处,所以来找我开户的朋友我都会给到他们*的佣金费率,还有的朋友让我找下万一免五的渠道,但是现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根据证监会的规定,每一笔的交易佣金必须不少于5元,免五其实是违规的,只要是被同行举报,那是一举报一个准,也是就在上个星期四我跟很多券商也是有合作的,其中 海通、东方、银河、国联、财通等十几个券商都有合作,那个时候也是可以免五的,但是现在券商之间的竞争是太激烈了,也就被证监会给叫停了,现在整个行业基本上市没有免五的渠道了。


证券行业本来就是一个牌照保护的行业,企业之间的差距不大,都是打价格战,所以同业竞争很激烈,很多客户经理没事做就来找找哪些券商在免五,拉走了它的客户,疯狂举报,相互监督的结果就是一家都没有,行情差的时候也就算了,行情好的时候开户的人多,举报的人更多。

没办法,行业现状,只有找个佣金低的就行了,也不用追求免五。而追求免五的人基本都是资金太少,想频繁交易,这两类人都是渴望免五的的,如果你的资金量比较大,免五的其实也可以忽略不计的。




600300

维维股份(600300.SH)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47.99亿元,同比下降4.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亿元,同比增长49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11.5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877.9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97.50%,主要原因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产生投资收益和子公司济南农牧、六朝松、宁夏东方被当地政府征收土地产生资产处置收益。




银河证券万一免五开户渠道

在近年券商“佣金战”日趋激烈下,特别是2020年进一步放开海外券商进入门槛后,国内不少经纪型券商在经营上颇感压力。目前来看,国内券商的同质化经营情况直接导致行业内卷现象明显,而业绩考核和“低佣金”压力下,有多家券商基层员工不得不违规经营,譬如以经纪业务为核心的银河证券就有类似问题。

据知情人向《红周刊》

按照证监会多年前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的要求,“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而券商“佣金战”中,实际操作时往往会打出“万一免五”的噱头,显然这是有违规之嫌的。而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实,会要求券商把佣金上调至合理水平,否则券商就可能被重罚。

  

  中信证券员工蔡先生曾向《红周刊》

对于低佣金的问题,此前《红周刊》也曾报道过,有银河证券员工王经理就向

根据更多知情人向

内容全文已发布于8月14日《红周刊》,原标题为《银河证券转型困局》,作者惠凯。文中提及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做买卖建议。更多内容可通过「证券市场红周刊」*进行查阅。




银河证券万一免五开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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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流量费”首现江湖!

提起“流量费”,大多数投资者首先想到的会是在使用手机上网后向电信运营商支付的费用。但是错了!本文中出现的“流量费”是指股票交易的流量费,即买卖一笔,不管是委托还是撤单都要收取!

而收流量费的主角,则是来自于业内的两家券商:东方证券、国金证券。

其中,东方证券在3月8日,已向“万一免五”的客户正式下达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实施流量费收取。

关于券商收取流量费一事,日前《》

值得注意的是,在

就券商收取“流量费”一事,《》

东方证券向普通客户收取交易流量费

日前,《》*获悉,东方证券向所有‘免五’的客户单独流量费,而且涉及沪深交易所场内A股、基金和债券等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委托流量费”已在3月8日向客户下达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开始征收。

除了东方证券外,

对此,

“我们普通投资者一般不会遇到,只有用特定的软件、针对特定的交易且交易债券才会被收取。”该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

东方证券、国金证券收取的流量费究竟是什么呢?

有业内人士告诉《》

目前投资者交易A股的交易费用由双向收取的佣金(政策规定佣金不足5元按照5元收取)、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卖出股票时收取)、沪市双向收取的过户费(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2)三部分组成,通常并不包括流量费。

而上述的流量费主要是交易所向会员单位即券商收取。根据深交所于2021年7月更新的收费标准,流量费的收费方式为每笔交易类申报(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收取0.1元。会员每个席位每年享有的交易类、非交易类免费申报笔数同样均为3万笔。

不过上交所去年8月更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一览表》中,并没有流量费这一收费项目。有券商业内人士向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深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席位管理年费收费模式的通知》(现行有效)第十四条规定:会员或机构不得以缴纳本所席位管理年费为由,向投资者收取除交易佣金外的其他费用。上交所2004年发文的《关于调整本所席位年费收费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行有效)第三条规定:各会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向投资者收取每笔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费用。

低佣却覆盖不了成本 不得不收?

《》

不过深交所明文规定,流量费是向券商收取的费用,那么为何东方证券、国金证券等券商依然执意要向投资者收取呢?除了文章开头东方证券在《委托流量费收取告知暨客户同意书》中提出的原因之外,国金证券工作人员在解释收费时也表示:“我司债券佣金设定很低,而且收费起点也很低。可转债属于T+0交易品种,如果使用量化高频交易,我们亏损会很大。不使用量化交易系统的客户或者使用量化交易系统交易其他品种是没有流量费的。”

有东方证券的相关人士向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

那么,上述向“免五”客户收取流量费的做法,会导致一些客户换券商吗?前述东方证券人士告诉

20余家券商明确不收流量费

除了东方证券、国金证券外,业内还有其他券商向投资者收取流量费吗?

A股市场由于每笔交易有*5元手续费的设置,大部分投资者手工下单笔数不多,所以多数券商都选择自己承担流量费(这笔费用其实已包含在券商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中),再由券商向交易所缴纳。

国泰君安成都某营业部负责人向

她进一步表示:“目前公司没有‘免五’的政策,因为毕竟现在‘免五’还是不合规的。免不免五其实差别不大,一个交易比较频繁的客户一年佣金也就几千块,差别也就是几百元的样子。而低佣金现在都是一些券商拓客的噱头。”

证券的客服日前告诉

另据了解,目前证券对普通A股交易暂不支持‘免五’,同时该公司对A股交易也不收取流量费。

安信证券网金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公司不会单独向客户收取流量费,即使对量化客户也没有收取。

长江证券网金部门相关负责人向

在调查中

另外,

还有一些券商即便可以为部分大户‘免五’, 但通常也不会收取流量费。华龙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近日告诉

“通常只有资金量大的客户才有量化交易的需求,因为量化交易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成本,而大户(机构客户)每单交易的手续费一般会在5元以上。”该总经理进一步表示。

总体而言,

对于部分券商存在的向投资者收取流量费的行为,某上市券商网金部门副总认为:“现在行业内的各家券商(不管是大、中、小型券商)对机构客户、量化私募和大户其实都有交易席位产品、高端交易系统的销售,然后一年收取相应的费用,其实这就是一种‘流量费’。”

在他看来,券商对客户额外收取流量费的意义不大,“不如直接让客户买系统更合适。而且客户做交易,券商已经收了佣金,再收人家流量费,我觉得这事情有点不合理。”

有行业人士认为,对于业内那些不‘免五’的券商来说,在每笔交易*能收到5元手续费的背景下,基本就没有收取流量费的必要,虽然有部分券商可以‘免五’,但是往往都是针对大客户,而这些大客户通常一笔交易的佣金小于5块钱的情况并不多,所以对券商而言没有必要因为这一毛钱的流量费而损失大客户。因为大客户对券商的意义不仅仅是经纪业务,还包括两融等其他业务。

上述华龙证券某营业部总经理表示,业内的一些券商甚至可以为大客户开出万1的佣金费率,这说明在行业竞争趋于激烈的环境下,券商佣金可以不赚钱,但可以在大客户身上赚一些其他的服务费。“现在公司对营业部的考核指标包括了新增资产,哪怕佣金不挣钱,新增资产多也可以。”他表示。

在采访中,一些券商人士甚至对收流量费的行为感到有点惊讶和不可思议。例如在

“或许有些券商也是收取的,只是没有单独跟客户讲收取了,客户并不知道自己被收取了流量费。一般这部分流量费被收取后,只有通过营业部后台才能看到,客户通过APP查询资金流水是看不到的,只有自己去计算,但每天只是一毛两毛钱,也不容易被注意到。”有券商人士分析称。

另外,关于国金证券针对特定的客户、以特定的方式交易特定的品种后才会收取流量费的做法,有业内人士解释称,流量费是交易所向券商收取的,不应该是券商向客户收取,同时每个券商都有免费额度。正常情况下,券商不应该向客户额外收取流量费,除非该客户交易量极大,才会和客户协商。

律师:流量费不应当转嫁到投资者身上

就上述问题,《》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认为:

1、证券交易所流量费,是交易所向经纪类券商收取的交易会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包括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流量费的标准为每笔交易类申报(指买入、卖出、撤单申报)收取0.1元,每笔非交易类申报(指除买入、卖出、撤单以外的申报)收取0.01元。

2、也就是说投资者每一次挂单成交与否,交易所都会向券商收取流量费。

3、交易所规定各交易会员不得直接或变相向投资者收取每笔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费用,是因为券商本身就要向投资者收取交易佣金,且每笔佣金不得低于5元。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中,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

4、佣金在法律上本身就具有劳务报酬的特征。换句话说,券商执行每笔交易收取*佣金规定后,不存在亏损的可能。

5、但是,有些券商违规以“万一免五”方式开展低佣金不正当竞争,致使投资者的每一次挂单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可能低于0.1元,再加上收取不到佣金的投资者挂单、撤单行为(仍然属交易所会收取每笔0.1元流量费的交易类申报),导致券商产生亏损。

6、这是“低佣金”下券商行业“内卷”,违规竞争的恶果,不应当转嫁到投资者身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则向

世泽律师事务所樊荣告诉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黄辉在接受《》

东方证券紧急叫停流量费收取

针对于向投资者收取流量费的问题,《》

在上述1000余字的答复中,东方证券解释称: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在协商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流量费)的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执行中将部分普通客户亦纳入了范围。

而针对于上述交易增值服务费,东方证券也表示当初决定收取这笔费用,主要是因为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量化交易需求,东方证券自主研发了相关独立交易系统,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该系统交易迅捷,处理能力快,达到10万笔每秒,客户使用后体验良好,系统获得了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认可。然而与此相对应,也产生了金额较大的交易所流量费用。在与重点客户进行持续需求调研的过程中,不少客户表示,该系统使用效果好,实现了交易创造价值的目标,愿意以公司承担的流量费作为基准,支付相应的交易增值服务费用。

在此基础上,针对交易需求频繁、公司需承担较大流量费用的客户进行了识别,由负责这部分客户日常服务工作的证券营业部,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参照流量费基准,协商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对于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客户,仍维持原有的服务与收费。

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个别客户提出异议。2022年3月初,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客户表示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与之前约定的佣金费率存在不一致。为此,公司高度重视,立即与客户沟通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同时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的做法是否与现行规定存在不一致。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在协商收取交易增值服务费的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执行中将部分普通客户亦纳入了范围,从而引起客户投诉。

另外,对于佣金“万一免五”的问题,东方证券也回应称:就近年来的业务总体而言,公司的佣金收入能够覆盖与此相对应的全部成本费用。目前,公司实行免五佣金的客户数仅占经纪业务客户总量的1.4%,其对公司整体的佣金收入及成本的影响很有限,公司也对执行“免五”佣金政策持市场化态度,在执行和管理上较为审慎。

与此同时,针对于流量费的问题,国金证券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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