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吧)

2022-06-20 6:52:01 股票 xcsgjz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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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欣”)增资4,000万美元。该次增资完成后越南海欣的注册资本将由6,900万美元增加至10,90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其***的股权,越南海欣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增资4,000万美元的增资事项已获得浙江省商务厅备案通过,并取得了其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N330020220005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该增资事项也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浙发改境外备字[2021]53号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华东数控股吧

7月30日丨华东数控(002248.SZ)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55.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9.72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3295.1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962.32万元,同比增长49.94%;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聘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6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80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6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5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王淑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王周林、鲁国强、金俊、冯月华;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王周林、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国强、陈建良作出的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咨询联系人:戴娜波

咨询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电话:0573-87278658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王周林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6)。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以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说明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5:00-17:00

2、说明会召开的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3011.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3、说明会的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独立董事王磊先生;董事会秘书戴娜波女士。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查看《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了解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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