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股票股吧(北辰实业股吧)

2022-06-18 5:56:39 证券 xcsgjz

九联科技股票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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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盘,截至09:45,鸿蒙概念板块拉升。九联科技(688609.CN)涨15.90%报14.36元,润和软件(300339.CN)涨15.44%报29.9元,思特奇(300608.CN)涨14.83%报14.94元,常山北明(000158.CN)涨10.01%报7.91元,拓维信息(002261.CN)涨10.00%报8.8元,诚迈科技(300598.CN)涨9.45%报56.5元,科蓝软件(300663.CN)涨7.97%报19.38元,北信源(300352.CN)涨6.08%报6.98元。

列表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涨跌幅(%)*价
1688609.CN九联科技15.9014.36
2300339.CN润和软件15.4429.9
3300608.CN思特奇14.8314.94
4000158.CN常山北明10.017.91
5002261.CN拓维信息10.008.8
6300598.CN诚迈科技9.4556.5
7300663.CN科蓝软件7.9719.38
8300352.CN北信源6.086.98




北辰实业股吧

挖贝网5月3日,北辰实业(601588)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6,609,629元,同比下滑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69,592元,同比下滑89.75%。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1,030,93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6,824,317,101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6,609,629元,同比下滑64.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发展物业可结算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69,592元,同比下滑89.7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挖贝网资料显示,北辰实业主营业务包括发展物业、会展及投资物业(含酒店)。




九联科技 股吧

公司代码:688609 公司简称:九联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2,218,1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866,909.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2021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物联网通信模块及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面向运营商市场,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网络机顶盒、DVB数字机顶盒、ONU智能家庭网关、融合型智能家庭网关、智能路由器、NB-IoT模块、4G模块、LTE通信模块、智能公交系统和智慧城市数据平台等;25G前传光模块、100G数通模块、WIFI6工业CPE、鸿蒙AI算力开发板、智能摄像头等产品已经形成销售。智能支付音箱、商业显示屏、边缘服务器、信创PC等产品已经开始研发投入。

(二) 主要经营模式

目前主要经营模式是针对全球运营商类客户。公司销售、研发、采购、生产过程紧紧围绕着运营商的个性化需求而展开。四个环节联系紧密,根据运营商的招标要求,公司研发团队即开始样品开发以满足招标测试的相关要求;确定中标后,研发团队进一步深入开发,经测试定版、客户验收之后,即根据客户分批下达的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公司正在积极开拓运营商之外的其他客户渠道,开始通过线下渠道和电商渠道逐渐形成自主品牌产品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其中,公司的智能网络机顶盒、数字机顶盒等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产品属于“影视录放设备制造(C3953)”行业;公司的智能家庭网关、智能路由器、NB-IoT通信模块和5G通信光模块等产品属于“通信系统设备制造(C3921)”行业。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1.1 家庭多媒体信息行业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已成为新时期的主题,在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发展、消费升级等诸多利好因素影响下,智能家居迎来全面爆发之势。智能机顶盒作为智能家居和家庭多媒体娱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较长时间内仍将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2021年,虽受到疫情影响,但在各地积极复工复产的支持下,中国保持了全球*的机顶盒制造基地的地位,中国制造机顶盒出货总量31048万台,占全球机顶盒的比例超七成。格兰研究数据显示有线机顶盒市场上4K机顶盒的出货量超越高清机顶盒,智能机顶盒的出货量高于非智能机顶盒。当前我国视频行业超高清化和智能化皆在稳步推进,伴随新的5G+8K超高清技术、AR/VR技术、新操作系统(鸿蒙)等的出现,智能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行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1.2 家庭网络通信行业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底,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5.36亿户,其中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数达3456万户,比上年末净增2816万户,成长速度迅猛。当前我国互联网宽带用户的带宽以100M为主,占比为86.6%;千兆以上固网用户已经占总固网宽带用户数量比例的6.4%,“千兆宽带网络入户”的部署正推动光接入由GPON技术向XGPON技术升级,组网技术由Wi-Fi5向Wi-Fi6技术升级,对应的宽带网络连接设备也将迎来大范围的更新换代。全球疫情已经持续两年,光纤网络在战疫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有效的支持了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应用场景的普及,市场对宽带设备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运营商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企业的复工复产、国家的基础教育医疗甚至经济复苏都为高品质的宽带技术和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1.3 物联网通信行业

物联网模块市场正处于上升趋势中,根据IoT Analytics公司的分析,预计到2025年,全球基于蜂窝物联网的连接数将超过45亿。爱立信预计到2026年,基于蜂窝物联网的连接数将达到60亿元。根据工信部《2021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底,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蜂窝物联网联网用户达13.99亿户,全年净增2.64亿户。预计到2022年,产业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光通信现已取代电通信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有线通信方式,光模块用于实现电-光和光-电信号的转换,是光设备与光纤连接的核心器件。光模块是5G通信的重要基础设备之一,同时也在服务器数据通信市场均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4 智慧城市行业

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中国智慧城市的市场规模在近几年一直保持着30%以上的增长速度,智慧城市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已进入了智慧融合期。现阶段的建设任务是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力,以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为目标,分级分类加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的深度融合和迭代演进,从而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

公司立足于视频终端、宽带连接和物联网产业,业务涉及相关终端呈现、网络连接、行业应用。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创新、变革后,全球视频终端产业目前处于数字化、超高清化、融合化的阶段,且在智能化、多功能中不断迭代演进,国内广电运营商、三大通信运营商乃至全球电信及综合运营商的需求大致类似,但是产品功能特点、技术与方案运用等存在侧重点、发展阶段不一致的现状,因此,运营商市场的发展空间广阔。宽带接入组网技术正处于升级换代之中,千兆光网络,WIFI6等更高速接入设备的需求旺盛,物联网模组是各类物联网终端接入的必要部件,全球物联网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同时,公司还积极拓展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和智能硬件相关行业业务及产品。智慧城市通过全域跨网多类型的数据汇聚和治理,实现对城市部件和城市事件的*感知,达到城市高效运行,降低城市发展内耗的目标。智能硬件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工业、智能医疗等领域,全球智能硬件行业发展迅速,将为公司打开新的成长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基于格兰研究等数据,公司在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占有率、国内OTT智能终端市场销量、国内有线4K智能家庭多媒体终端销量、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IPTV+OTT销量、中国企业出口海外销量,整体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推行研发、生产、供应链、营销的国际化战略,数字机顶盒、融合终端和宽带网络通信连接产品行销全球,公司是国内数字智能机顶盒行业的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居于国内机顶盒行业的前列,公司在行业市场内具有竞争力、影响力。

2021年,因为全球芯片供应紧缺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因,通信行业OTT产品及家庭组网类产品供不应求。公司由于具备*的资源整合及交付能力,额外获得中国移动450万台订单的增补,成为中国移动智能机顶盒在2021年*的社会采购供应商。 2021年5月份,公司在中国移动2021-2022年的智能机顶盒集采中再次中标,获得543万台中选份额,同时在中国电信天翼网关4.0集中采购项目中中标。以上项目的中标,巩固了公司在行业内技术领先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公司的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口碑品牌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肯定。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运营商业务的拓展力度,在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摄像头、信创PC等更多的泛智能终端产品与运营商展开全面的合作。

物联网模块业务方面,随着公司市场拓展力度的加强,公司物联网模组产品已覆盖智能表计、工业互联、智能家居、金融支付、共享经济等领域,紧密服务于山科智能、威星智能、TCL、美的、和达科技、德赛等各行业头部企业客户。公司的物联网模组产品处于市场深度拓展阶段,行业地位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公司光模块正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形成了一定的销售业绩。随着光芯片和电芯片国产化替代加快和运营商光模块主从设备解耦进行集采招标,光模块的市场由设备商正在过渡到运营商直接招标采购,而公司有运营商客户资源和国内大型公司的供应链优势资源,具备在光模块市场取得突破的基础。

智慧城市业务为报告期内新增业务。针对智慧城市业务发展新需求,公司一方面着力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成为华为认证级 ISV 伙伴并获颁华为2020年度新锐合作伙伴奖,为智慧城市业务相关系统的整体运行稳定高效提供保证;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协同业内优势企业构建智慧城市新基建生态联盟(包括与广州软件应用技术研究院(原广州中国科学院软件应用研究所)、中科智成(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战略协议),共同参与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新警务等一系列生态建设。基于开放和中立的基础云,综合考虑5G、物联网、互联网、政务外网等多网融合接入环境,通过物联大数据的解析和AI智能监测识别能力,以场景化的多业务协同应用为推手,打造“整体智治”的现代政府;通过感知数据与政务数据充分融合,以数字赋能市域治理现代化。围绕未来城市治理,聚焦技术与城市运行中各元素的深度融合,促进时空动态的城市感知和多方数据融合协同的能力,通过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助力城市智慧化发展,助力城市高质量创新发展。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供智慧家居场景中多媒体音视频相关的生态终端,基于智能硬件的生态发展趋势及万物智能互联的重要性,公司将逐步围绕智慧家居领域生态的延伸,开展数字金融领域及智能医疗领域等生态产品的提供。

商业显示屏业务方面,公司投资了行业内相关企业并成立控股子公司专业从事终端显示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当前已经完成了高亮度对比度的免维护户外屏的研发,设计了结构更优、成本更低的智慧灯杆显示屏,成功研制出了基于8K/5G/AVS3的110寸超高清特大专业显示屏。公司将继续加大商业显示屏相关研发投入,打造专门显示屏研发和生产团队。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

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包含了复杂的软硬件技术,包括高性能数字信号处理芯片技术、信道与信源解码技术、MPEG解码技术、条件接收系统技术(CAS)、流媒体播放技术、高速电子线路布线技术、实时嵌入式操作系统技术、数字电视软件平台技术、数字电视应用软件技术等。目前操作系统采用复杂的嵌入式Linux、鸿蒙、Android、TVOS系统等,其整体软、硬件性能和复杂程度已接近智能手机和家用电脑。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作为面向家庭用户的核心电子设备,其技术发展与整个电子信息行业技术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并且与其他相关技术具有很强的融合性。如近年来兴起的4K/8K超高清视频解码技术、语音识别与控制技术、AI人工智能技术和云计算管理平台技术均在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上面得到了良好应用。

(2)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

由于智能家庭网关同时具备家庭网络接入以及网络管理的功能,并且拥有智能化的操作系统,可以通过集成物联网接口以及智能家庭应用,实现家庭智能终端的控制和管理,因此,智能家庭网关在智能家庭中正在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智能家庭应用是家庭自动化技术的*发展和延伸。在智能家庭的应用场景中,用户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他智能终端上的浏览器或应用客户端软件访问智能网关,实现对智能网关的控制和管理,并通过对智能网关的管理实现对家庭智能终端的管理、对用户体现的定义和对智能联动行为的定义和分析。此外,还可以通过智能网关了解家庭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运作状态。目前,我国运营商积极布局智慧家庭业务,纷纷在ONU智能家庭网关中集成物联网接口和智能家庭应用,力争将ONU智能家庭网关发展成为智能家居控制中心。

当前网络基础设施和各类应用为用户提供了大量的娱乐、学习和工作相关软件,用户对网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支持新技术WIFI6/WIFI7的网络产品有高速率和低时延等特性,能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上网的满意度,使用户有更明确的需求更换智能家庭网络通信设备,市场前景广阔。

(3)物联网通信模块

无线通信模块作为物联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面临广阔的发展机遇。在全球无线模组市场上,国外企业仍占据主导地位,当前我国是全球*的无线通信模块消费市场,随着我国本土企业的迅速发展,未来无线模块需求增大的同时,进口需求将慢慢减少。随着物联网的普及,无线模组的需求愈发强烈,集成化、小型化和多样化将成为无线模组的发展趋势。随着国内无线模组生厂商的逐渐进入,我国未来无线模块需求增大的同时,进口需求将慢慢减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59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35.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7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03.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2.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新股九联科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民生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发行人的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3月8日(T-3日)的9:30-15:00。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3,06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5.0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报2021年3月1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应在2021年3月5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民生证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btzz.mszq.com)在线提交资产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注意一:投资者须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3月1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1年3月1日,T-8日)(加盖公司公章)。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特别注意二: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现有的资产规模承诺中新增关于审慎报价的相关承诺。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对审慎报价和资产规模作出相关承诺,并如实填写截至2021年3月1日(T-8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IPO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3,060万股)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售对象将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6、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价格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价格的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具体要求

(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7、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申报价格部分中的*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10、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在初步询价中被确认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能成为网下配售对象。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3月16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11、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3月4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为6,000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上海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2021年3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12、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21年3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3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13、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4、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21年3月15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3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5、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6、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8、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九联科技*公开发行1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49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九联科技”,扩位简称为“广东九联科技”,股票代码68860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09。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800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占扣除初步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的时间为2021年3月8日(T-3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3月5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民生证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btzz.mszq.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中要求承诺,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年金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权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10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3月9日(T-2日)刊登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7、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报数量为4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4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3,06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及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证明材料中总资产或规模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1、2021年3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3月3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九联科技*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49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九联科技”,扩位简称为“广东九联科技”,股票代码为68860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609。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3、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1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万股。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8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3月8日(T-3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下投资者可使用CA证书登录上交所申购平台网页(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线签署承诺函和提交关联关系核查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权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八)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超出比例超过20%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3月3日(T-6日)至2021年3月5日(T-4日)期间,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拟于2021年3月10日(T-1日)安排网上路演,具体信息请参阅2021年3月9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民生投资、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其中民生投资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即500万股;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10%,即1,000万股,同时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不超过6,500万元。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2021年3月9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4、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

5、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1年3月15日(T+2日)公布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按照《实施办法》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业务指引》要求,保荐机构跟投初始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1年3月9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与具体情况

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即1,000万股,同时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不超过6,500万元。具体情况

具体名称:民生证券九联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募集资金规模:人民币6,500万元

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行人*管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位、认购金额与比例

(四)配售条件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九联科技员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本公告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等。2021年3月8日(T-3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1年3月10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1年3月15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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