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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 13:22:41 基金 xcsgjz

证券代码:600605证券简称:汇通能源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D座7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张峰先生主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公司独立董事张永岳、王莉婷、赵虎林因公务安排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关军亮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永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薛荣欣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租真大路510号物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物业出租事项授权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和议案2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莉、孟希、张婷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605证券简称:汇通能源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周拥军先生主持,周拥军先生已就召开临时会议的原因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

1.周拥军先生简历

周拥军,男,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助理、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财务总监、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改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事业部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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