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均判赔偿,为何第3次审理就变了案件性质?

2022-06-07 19:10:02 基金 xcsgjz


本人现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陈述:

本人于1996年11月经村.委和本屯同意而签订了承包种植药材合同。(有当时村.wei.支.书、村.公.所和生产队的证明其合同书)直至2013年雅林的申报兰花植物保护ju之日起就不给我管护至今。(2017年才正式批准或立保护ju)

要求媒体曝光为我要个公道的事由是:

一、2009年12月林.权摸底调查经村、屯签章认可。

二、关于黄.猄.洞承包给陈善强土地的说明地块的来龙去脉和历史根据。

三、2012年3月本人要求关于补偿黄.猄.洞底内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经雅林场吴天贵场长、雅林派出suo、林政科到实地调查后已证明并建议总场尽快落实补偿问题......,以排除影响我场旅游发展不安等因素,后只是补偿本人养殖的野猪款项。

四、2012年6月本人上fang请求上级为林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的报告。2013年4月11日乐业县人民政fu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家班子领.导及两院领导开发视频接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解决。

五、2013年7月蔡.树.威新任场长就关于洞内种养补偿问题进行沟通的复函[2013]19号文双方再进一步协商。可均未果。

六、2016年12月经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县人民fa院和雅林场、兰花保护ju在场进行到现场评估总值元(有评估极光)多年来,林.场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本人只好申诉请求人民fa院主持公道,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由保护ju赔偿元,雅林和保护ju不服又申诉到百色市.中.院判决补偿本人32万元,并且今后应准许我进入保护ju经营护理林木,不得阻挠。32万元补到我手后雅林及保护ju又上su广西区.高.院,高.院开庭裁定:

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后乐业法院又把此经济纠纷案转为行政案件,又在百色中院开庭驳回我的起诉。

综上所述。我很想不通,当时一审判补81万元,二审判补我32万元都到手了,为什么又转申高.院,高.院一审转为什么行政案不予补偿,这是为什么?后我与保护ju副站长邓光耀同志在争执过程中他才说出:“不怕你,我们有的是时间跟你善强斗、磨,我们现在林场出500万元,保护ju出500万元来和你打官司,看谁恶”。我才知原案里可能是这样才把此案转为复杂化与我磨时间,不然真不明白同样案件材料为何原一审、二审判补偿,后又这样呢?是否办案人员收了好外费才把此案转为行政案?我不管你民事和行政案,反正侵占人民的利益都应该补偿。

其次,雅林保护ju要开发旅游我不干涉,土地是国家的,虽然我屯历史以来在此耕种,加之guo务院第3条规定,保护区与其他行政区域不存在边界争议,对保护区范围内集体林、应有集体所有者同意交由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权证书或协议等确认文件。保护区总面积(西部省区)应该在二万公顷以上,不准保护区划同农民耕地红线内,混同农民耕作区,边界不清等违gui行为。

国家林业ju保护年*自然保护区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但现我不跟林场保护ju争土地,我是要补偿本人应得的劳动果实。为此,我没有任何办法只想要个公道,特请求媒体为我主持公道为盼。

下面附目录材料证据单:

(1)村.支.su证明; (2)南干村wei会证明;

(3)林.权摸底调查表; (4)集体屯组证明;

(5)承包集体土地合同书;

(6)关于要求补偿洞底动植物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请示;

(7)派出suo、林政.科关于黄.猄.洞内进场补偿的建议;

(8)关于上.访上级为林区人民化解矛盾的报告;

(9)中共乐业.县wei办公室文件[2013]33号;

(10)雅林函[2013]19号复函;

(11)北京市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报告书;

(12)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书;

(13)区.高.院判决、百色市右江区行政开庭判决书;

(14)中审开庭当事人答辩;

(15)乐业县人民fa院文件处理单;

(16)上述补充理由。

<="///.jpg" alt="">

<="///.jpg" alt="">

<="///.jpg" alt="">

<="///.jpg" alt="">——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QQ: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发表评论: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
*留言